警涉毆車長案辯方:事主證供異當日紀錄
【明報專訊】休班男警涉於城巴員工休息室襲擊巴士司機,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表證成立。辯方結案陳辭稱,本案是事主「一對一」的指控,事主前日庭上供稱被人毆打的情節並未見於案發後到場的城巴稽查員和警員的紀錄,兩者出現分歧,使休息室事件變得可疑。裁判官聽畢陳辭後押後至10月12日裁決。
【明報專訊】休班男警涉於城巴員工休息室襲擊巴士司機,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表證成立。辯方結案陳辭稱,本案是事主「一對一」的指控,事主前日庭上供稱被人毆打的情節並未見於案發後到場的城巴稽查員和警員的紀錄,兩者出現分歧,使休息室事件變得可疑。裁判官聽畢陳辭後押後至10月12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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